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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否必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5日 来源: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导读]: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同时也可能需要承担其生前所欠的债务。是否必须偿还取决于是否继承了遗产以及遗产的实际价值与债务数额之间的关系。

继承人是否必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并非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在继承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不负有继续清偿的责任;若选择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任何债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被继承人生前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对继承有何影响?

被继承人生前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对继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继承权的确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无条件地享有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包括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的财产存在抵押权,继承人依然有权继承该财产。

2. 抵押权的存续:尽管继承人可以继承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但抵押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替代物或赔偿金。因此,继承人在继承此类财产的同时,必须承受原财产上的抵押权负担,继续履行被继承人生前所签订的抵押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按期偿还债务等。在债务未清偿之前,抵押权人仍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二)主债权消灭;(三)债权实现;(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以及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5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转让的,该转让行为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此条款虽非直接针对继承问题,但其精神表明抵押权的优先地位不因财产所有权人的变更(如因继承导致的所有权转移)而受影响。

因此,继承人并非必然要偿还被继承人的所有债务,而是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前充分了解和评估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便做出更为明智且合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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